张家川县龙山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委员会令第16号)、《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6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 张家川县龙山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ggzyjy/index.htm)发布公告,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张家川县秦水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编号:ZJC-RT-******
3、项目名称:张家川县龙山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4、建设地点:张家川县龙山镇
5、最高限价:30.00万元
6、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改造雨水管网6.41千米,管径为DN300-DN600,管材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改造雨水检查井197座;改造污水管网10.2千米,管径为DN300-DN400,管材采用钢带增强聚Z烯螺旋波纹管,改造污水检查井339座,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改造通信主干管网 0.96千米、次主干管网3.2千米、分支通信管网6.04千米,配套建设人孔井192座。
7、招标内容:本项目涉及所有的工程初步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文本编制(初步设计说明、附图、概算),满足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编制的相关要求。
8、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县级财政配套多渠道筹措解决。
9、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现行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11、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3、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0月至今)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依据)。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22年至2024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证明)。(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省外设计企业按甘建服〔2020〕272 号文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四、投标人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2020/a)网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五、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及竞价截止时间
1、凡有意竞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27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01日11时59分前,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2020/a)自行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及报价。
2、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人自行报价,且只能报价一次,投标人提交投标报价时需认真核算报价金额,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六、网上竞价办法及要求
1、低价评标法。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公示。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等材料。招标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或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限上传,将按无效标处理。
3、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材料及报价文件或上传资料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竞标。
4、本次竞价完成后,参与本项目竞价的投标人,请与成交公示结束前按照投标文件给定格式要求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须胶装成册(一正一副)送至招标单位,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结果公示
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最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ggzyjy/index.htm)。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张家川县秦水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财政局4楼402室
联 系 人:马硕雯
联系电话:******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