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西延干渠防护工程施工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昌吉州西延干渠防护工程已经昌州发改农发函〔2025〕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单位预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管理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对西延干渠两侧做防护工程,并对部分渠段的界桩进行恢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防护喷塑钢片网围栏120.75km,界桩恢复刺丝围栏67.20km,大门202扇。防护围栏穿越公路桥、过车桥及人行桥时需与建筑物栏杆连接,形成闭合区域,穿越水库、节制分水闸时,结合建筑物的管理范围,将建筑物围护起来,并设立大门;沿线垃圾清理,场地平整。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施工2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施工二标段:①新建喷塑钢片网防护围栏66.162km(桩号30+640-63+411);②界桩恢复67.20km的刺丝围栏;③沿线的垃圾清运、场地平整、大门及警示牌的安装等。
2.2建设地址:西延干渠桩号30+640-63+411段。
2.3质量标准:合格。
2.4招标范围:本标段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3、评标办法及开标形式
3.1 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3.2 开评标方式:采用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
4.2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水利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标段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6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7月11日11时 00分-2025年07月31日11时 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cjggzy/)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的电子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工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方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cjggzy/)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官方网站、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管理总站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女士 李先生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