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平山县北跃罐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对北跃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渠道防渗衬砌18.45km、恢复斗渠10km、维修改造渠系建筑物114处及渠道安全防护设施、监控设施、信息化管理设施等。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并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需求;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预算及深化设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各类验收等服务),完成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等有关资料的提交。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测绘能力;(2)设计资质要求: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财务要求: /
3.1.3 信誉要求: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水利相关专业)且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1)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09 00:00:00 至 2025-06-16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6-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水利局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平山县北跃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 0 | 无 |
招标人: ******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址: 平山县冶河西路75号 | 地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
邮编: 050000 | 邮编: 050081 |
联系人: 李秀平 | 联系人: 兰广伟、李奎 |
电话: ****** | 电话: ****** |
传真: / | 传真: 0311-******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网址: / |
******银行: / | ******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