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年12月广州地铁12号线景云路站社保大楼复建项目聚苯乙烯泡塑板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广州地铁12号线景云路站社保大楼复建项目聚苯乙烯泡塑板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地铁12号线景云路站社保大楼复建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 FA******284 。
1.3 采购人:******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业主拨付。
1.5 采购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与景云路交叉口南侧,位于轨道交通十二号线景云路站东侧。项目西侧紧接十二号线景云路站D出入口、2/3号风亭组,与地铁附属结构合建,距离景云路车站主体40m。 本项目地上为一栋六层复建办公楼,地下两层。项目总建筑面积19110.21㎡(不含地铁附属面积),地上建筑面积12066.03㎡,地下建筑面积7044.18㎡。地上建筑层数为六层,建筑高度约24m,主要功能为办公,其中建筑内包含地铁出入口、风亭等附属设施(面积约925㎡);地下两层,主要功能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地 下建筑内包含地铁附属设施(面积约1649㎡);地铁附属设施不在本项目实施范围。项目基坑深度约10.35m,围护结构采用钻孔咬合桩 内支撑,本项目基坑与地铁结构基坑共边处利用地铁围护结构。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溶洞处理工程、周边建筑物加固保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人防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地下室底板防水、侧壁防水、屋面防水等)、保温隔热工程(屋面保温,外墙保温等)、预埋工程以及周边房屋排查和保护、场地内外关联地下管线道路的排查和保护、地铁保护等图纸范围及需求书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项目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与景云路交叉口南侧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磊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简称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交货地点 | 预计供货期 | 材质 | 备注 |
1 | 社保大楼复建项目 | 聚苯乙烯泡塑板 | 平方米 | 30mm厚 | 5100 | 运至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 | 2025年12月-2026年12月 | | |
小计 | | | | 5100 | | | | |
2.2 物资质量标准:乙方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满足《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 10801.2-2018。
2.3验收方式:(1)货物运输至交付地点后,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办理货物验收。买方有权确定每批次货物的具体验收方法,卖方应予配合。买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验收货物,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买方不予办理计量。买方验收不免除卖方的质量保证义务,买方在使用过程中,或行政机关、业主、监理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卖方仍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2)经验收合格的货物,以双方代表在收料单上共同签字的实际数量为准。收料单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非经买方指定的人员签署的收料单,不得作为双方结算支付的依据。
(3)买方在货物交付前有权要求卖方配合进行一定频率的实地考察、抽检、试验。抽检、试验按“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批次”的方式进行,检测及样品费用(首次外检)由乙方承担。
(4)买方对到场材料抽检或交付完成后发现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卖方应在 3 日内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包含但不限于吊装费、人工费等),若买方要求卖方重新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材料,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5)买方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后,应立即停用、封存、妥善保管货物,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卖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后 3 日内到达交付地点处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无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无
(5******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11日14 时 00分至2025年12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10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 合同主要条款
9.1结算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乙方指定货款结算人于每月20日持甲方签认的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单据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结算后,乙方应在2日内,向甲方开具等额税率为13%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实际货物验收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乙方填写的发票信息有误或发票折叠、挤压、发票专用章压住发票金额等情况,导致甲方无法办理增值税抵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
支付方式: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合格后,开始按月支付结算款,实际按照甲方资金情况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愿意无息垫资。原则上结算后60天内支付结算金额的70%,剩余材料款6个月之内支付。如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对乙方的拨款也应相应延迟。
******银行产品包含不限于中交E信,商承,E信通,云信等),票据期限为12个月。由乙方承担融资费、贴现费、手续费等办理付款业务的一切相关费用。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R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1%;
******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办公室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街道创新大道宝盛国际创新中心3号楼21层物设部。
邮 编:511300
联 系 人:彭珊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生产运营中心物设部
2025年12月11日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聚乙烯挤塑板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5100 单位: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