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市本级部门预算维修类项目事前评审项目第6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FFZ02062
******财政局市本级部门预算维修类项目事前评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徽商总部广场A栋5层
中标(成交)费率:3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财政局市本级部门预算维修类项目事前评审项目 |
服务范围 | ******财政局市本级部门预算维修类项目事前评审第6包等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要求 | 投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申报内容以及相关规定,通过现场查看、审查资料、查阅定额、勘察测算、市场询价、分析评价等方式,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实施内容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预期效益等方面进行事前评审,以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为准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3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 |
服务标准 | 满足且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沈立彬,沈宏效,方晓明,宋佑恒,方敏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代理费用。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
******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财政局市本级部门预算维修类项目事前评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财政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亚君
电话:055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