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农用地综合利用项目(南运河)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桥县农用地综合利用项目(南运河)已由吴桥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吴发改备字{2023}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招标项目名称:吴桥县农用地综合利用项目(南运河);2.1.2 建设地点:沧州市吴桥县;2.1.3 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吴桥县河渠两岸河滩地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工作进行金银花种植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1.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5计划工期:150日历日;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施工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728.75019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12 09:00至2025-06-18 17:3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0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分散评标并实行远程异地评标。①“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实行分散及远程异地评标。(2)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1.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6万元整。2.付费主体: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北大道49号;电话:0317-******;邮箱:******。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办公室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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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桥县农用地综合利用项目(南运河)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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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沧州市吴桥县桑园镇太行道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北大道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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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 邮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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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田震 | 联系人: | 胡秀枝 何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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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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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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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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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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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 | ******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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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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