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中心化运营平台等保测评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中心化运营平台等保测评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有限公司中心化运营平台等保测评采购项目
1.2 采购项目编号:CEDC-******09
1.3 ******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有资金,已落实
******有限公司中心化运营平台提供等保测评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最高限价: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万元(含税)。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有限公司中心化运营平台提供等保测评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服务验收完成。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有效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申请成为供应商
参加采购项目前,供应商应当在CEC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采购平台通过【系统管理】--【企业信息管理】--【申请成为供应商】菜单进入供应商申请页面申请成为我司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报名,于2025年5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完成注册并成为采购人的供应商后,通过“CEC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如下3个材料进行报名:
①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 经办人授权函及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保密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后,待确认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未在上述期限内报名及提供所有材料的,将认定为无效报名,即无法获取采购文件。
5.2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17:00
5.3供应商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采购管理】--【文件下载】菜单下载采购文件。
6、平台使用服务费缴纳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提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具体缴费规则及操作指导请登录采购平台从平台首页常用文件中下载《平台使用服务费操作指南》。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报价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三号中电长城大厦南塔19层,供应商同时须在CEC电子采购平台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供应商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采购管理】--【我的项目】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对应项目的【操作】按钮,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网上报价】按钮进入对应页面进行报价及递交响应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逾期未线上报价及递交响应文件的视为不参与该项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CEC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9、平台使用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客服电话:******。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三号中电长城大厦南塔19层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
异议联系方式:******,******
监督联系邮箱:******
11、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为:CEC电子采购平台:******/cms/index.htm。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应答人承担其参加应答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写和提交应答文件的有关的费用),无论应答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或成本。
附件1: